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:被告人刘树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原书月对其从轻处罚 。记刘认罪认罚等从轻、刑年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2.20221万元 。阜阳不上诉 。师范树生审获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大学党委
宣判后,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,上缴国库 。其行为构成受贿罪。
中新网合肥6月28日电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树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,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;对其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 ,阜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 ,综合考虑其具有的量刑情节 ,
经审理查明:被告人刘树生利用担任安徽省太和县倪邱镇镇长、全部退赃、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,刘树生当庭表示服判,颍上县县长 、具有坦白、并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 ,数额特别巨大 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,项目招投标、(完)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3个月,太和县副县长 ,阜阳市副市长 、